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bta365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政办发[2010]199号),本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承担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军供站、军人接待转运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5、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五保户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拟定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8、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管理和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福利彩票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12、会同市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市民政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宣传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社会工作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处、双拥工作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抚处、安置处、救灾和社会救助处(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处)、社会事务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组织,其中民政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机关作风建设职责由机关党委负责。
2、市民政系统部门预算单位11家:市民政局机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紫琅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假肢修配站、市烈士陵园、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北郭休养所、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市社会捐助工作站。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民政系统部门预算单位中市民政局机关为行政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市紫琅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假肢修配站、市烈士陵园、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北郭休养所、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市社会捐助工作站为事业单位,以上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均为财政拨款。
(四)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 狠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多元化发展、二是进一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三是进一步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在老龄工作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体系、二是提升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三是健全老年维权工作机制、四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五是营造敬老助老良好氛围。
2. 狠抓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提高:一是切实做好救助信息核对工作、二是逐步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距、三是不断完善救助协调保障机制。
3. 狠抓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是深入推进社区服务提质、二是深入推进社区治理改革、三是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
4. 提升服务军地融合发展的水平:一是扎实做好双拥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优抚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安置工作。
5. 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管理的水平:一是全面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二是稳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
6. 提升福利慈善事业服务社会的水平:一是不断完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二是不断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三是不断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制度。
7. 强化信息支撑:按照南通“智慧城市”的总体规划和部署,重点加强“智慧社区”建设,认真对接省厅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确保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省、市、县、乡镇、社区五级民政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8. 强化项目支撑:一方面,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重点推进中华慈善博物馆、烈士陵园改造、生态故园建设及备灾物资库等工程项目建设,确保2015年全面建成,以项目促发展、增后劲、惠民生。另一方面,强化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创建,将“现代民政”创建作为推动各地民政工作扬长补短、整体提升的重要机遇。
9. 强化队伍支撑:充分发挥好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二、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市民政系统部门预算单位支出预算总额(汇总)为9044.85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7.57万元、其他支出687.28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6080万元、项目支出2852.7万元、不可预见费112.15万元(详见附件1)。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市民政系统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汇总)173.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74万元,公务用车费90.4万元(详见附件2)。